4月10日,東城區(qū)首個智能垃圾分類箱在崇外街道新怡家園社區(qū)投用。圖為一位居民正掃碼進行垃圾投放。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攝影
垃圾分類,知易行難。作為“最難推廣的一樁小事”,垃圾分類工作這些年在各地艱難推進——這點從相關主題近日屢占熱門綜藝“C位”中可見一斑。
據(jù)新京報報道,北京早在2000年就開展了垃圾分類試點工作,2012年3月又率先施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成為國內首部以立法形式規(guī)范垃圾處理行為的地方性法規(guī)。
然而,從規(guī)范立法到行為普及,通常無法一蹴而就。在條例頒布7年后,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近日委托相關公司對市民生活垃圾管理情況進行調查分析。調查顯示,不足兩成公眾了解條例的核心內容,而能夠準確投放廚余垃圾的居民也僅有兩成。5月29日,市人大城建環(huán)保委員會方面建議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通過立法明確分類投放是垃圾產生者的基本責任和義務。
垃圾分類推廣不盡如人意,多少讓人有些沮喪。其實在調查結果以外,審視我們的日常生活也不難發(fā)現(xiàn),能夠堅持垃圾分類投放的市民也少之又少,同時混裝混運現(xiàn)象也時常發(fā)生。相互作用下,往往也容易加劇破窗效應。
▲調查發(fā)現(xiàn),居民生活垃圾準確投放率總體水平不高,“廚余垃圾”準確投放率只有兩成多。新京報制圖
▲由于“廢品回收”的衍生影響,公眾對可回收垃圾進行分類收集、分類投放具備較高的認同和行動力。六成以上的受訪者會將圖書、紙箱等垃圾“單獨存放或拿到回收點(包括上門回收)”處理。新京報制圖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生活垃圾分為“餐廚垃圾、廚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建筑垃圾、廢舊家具等大型廢舊物品、農村灰土、有害垃圾”等多種類型。不過調查數(shù)據(jù)顯示,北京居民普遍支持更簡單和更容易的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新京報制圖
對于這樣的緩慢推進,的確需要多些耐心:垃圾的分類、減量、再利用,本就是一項長期的系統(tǒng)工程。日本、新加坡、德國等在垃圾分類上走在前列的國家,也是經過了數(shù)十年的持續(xù)培育。
但有耐心絕不意味著放任和拖延,而是提示我們要循序漸進,從務實的思路出發(fā),尋找最實際也最管用的治理思路。
一方面,軟約束要逐步“硬起來”。應該說,在條例產生的2012年,垃圾分類工作尚處于前期階段,重點管理對象是相關政府部門、管理責任人、收運處置單位、垃圾產生單位等更容易規(guī)范的組織機構,而對市民個人的投放行為重點還在于引導、鼓勵。
如今,隨著城市化建設的加速,垃圾分類工作的深入推進以及垃圾處理壓力凸顯,市民個體有必要擔負起更直接的垃圾分類責任,相關責任的履行也宜有更強的約束力。
上海市今年7月1日將要實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就明確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確定為個人義務。根據(jù)條例,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zhí)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個人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且拒不改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還將納入當?shù)毓残庞眯畔⑵脚_。
習近平總書記去年11月在上??疾鞎r指出,“垃圾綜合處理需要全民參與”。對照現(xiàn)實,脫離開市民在源頭處的分類投放,垃圾綜合治理就無從談起。因此,未來在條例修改過程中,確實有必要進一步增強約束力,提高個體的“違約成本",讓市民在更嚴格的管理過程中“習慣成自然”。
另一方面,要增強分類投放的約束力,有個重要前提是降低分類投放難度,讓垃圾分類更簡單、可行。
2012年的《條例》中將生活垃圾分為“餐廚垃圾、廚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多種類型。調查數(shù)據(jù)則顯示,有超過七成的受訪居民認為生活垃圾應當分為三類及三類以下,易于操作。而從目前的末端處理模式來說,除了特殊的有害垃圾外,通常也只分為干(其他垃圾)、濕(餐廚)兩類。
因此,依照目前技術背景和處理模式,簡化投放種類,采取干濕二分,讓市民可以輕松完成分類投放,或許是更符合實際的舉措。
“垃圾分類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崩诸愂侵泵娈斚碌淖晕揖融H,也是面向未來的提前預演。在保護城市環(huán)境、實現(xiàn)持續(xù)發(fā)展的重任下,每個人都是“守夜者”,人人都無法免責。而立法部門根據(jù)這7年來的成效和梗阻,修訂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更加契合當下的實際,也合乎現(xiàn)實之需。有了統(tǒng)一的、法治上的指針,自然也能最大限度凝聚共識,引導市民豐富知識、付諸行動、養(yǎng)成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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