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提出垃圾分類,2000年8大城市試點,本該風光無限,卻是愁容滿面……我國垃圾分類之所以步履維艱,和5大原因密不可分。
中國最先提出垃圾分類 卻被這5大因素拖累
提到垃圾分類,不少人會聯(lián)想到兩個以“工匠精神”著稱的國家——德國和日本。這兩個國家在垃圾分類方面的成績斐然,獲得國際社會廣泛認可。實際上,許多人不知道的是,我國首都北京是最早提出垃圾分類的城市,且此種說法也為世界所公認。
1957年7月12日,一篇名為《垃圾要分類收集》的文章出現在《北京日報》的頭版頭條。當時的北京,廢報紙、舊衣服、水果皮、火材盒、牙膏皮等按照要求被分類回收,送至廢品站換錢,惹得不少外國人前來取經,可謂風光一時。
到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廣州、深圳、廈門8個城市開啟垃圾分類收集試點。這一試就是17年,效果卻不盡人意。對此,很多人疑惑不解,明明中國最先提出垃圾分類,為何現在卻在垃圾分類道路上步履維艱?
不難理解,1957年時的中國,剛剛完成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始向社會主義工業(yè)化邁進,但彼時的人民生活水平與當今不可同日而語。那時的垃圾分類,折射的更多的是當時民眾的節(jié)約節(jié)儉意識,還沒上升至環(huán)保意識。隨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物質文明極大發(fā)展,節(jié)約節(jié)儉意識退潮,垃圾分類很難乃至無法獲得傳承與發(fā)揚。
1978年改革開放以后,社會經濟突飛猛進,成為世界奇跡。但隨之而來的環(huán)境污染卻日益嚴峻,使得國家開始高度關注生態(tài)環(huán)保,同時也促成了民眾環(huán)保意識的逐步覺醒。“垃圾圍城”步步緊逼,垃圾分類成為打破該問題的重要利器。
2000年啟動試點,這個時間不算晚,但中國卻在垃圾分類上結結實實吃了個敗仗。其實,這一仗,輸的并不虧,甚至可以說,發(fā)人深省。兵法曰:“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那么,作為衡量一個國家文明發(fā)展水平標準之一的垃圾分類,想要得到真正推廣,需要哪些不可或缺的要素?
第一,社會各階層垃圾分類的意識與知識;第二,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作為保障;第三,強大的經濟支撐;第四,必要的垃圾分類技術與管理水平;第五,整個分類處理系統(tǒng)的良好協(xié)作。
相應的,反觀國內現實:
第一,垃圾分類知識的宣傳匱乏,普及度不高,民眾的認知程度不高,僅有少數人具備垃圾分類的意識與知識。第二,國家層面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體系缺失,地方層面的相關規(guī)定因配套不完善而流于形式。第三,“誰污染誰付費”沒有得到真正貫徹,外加財政支持較弱,使得垃圾分類遭遇“錢荒”。第四,垃圾分類企業(yè)規(guī)模小,技術水平低,無法真正保證垃圾獲得分類無害化處理或回收利用。第五,政府投入收效甚微,居民配合度低,垃圾收運處理部門簡單粗放,使得垃圾分類多數停留在書面、口頭中。
2017年3月,國家發(fā)改委、住建部發(fā)布《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要求全國46個城市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奏響了垃圾分類的集結號。但一紙法律出臺并非萬事大吉,只有相關配到設施跟上,才能真正促進垃圾分類的落地。
“繩鋸木斷,水滴石穿。”通過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垃圾分類并不容易,它需要時間的累計。日本做了25年,德國做了20年,成績喜人,照樣沒有盡善盡美。我國在推行垃圾分類的過程中,不能操之過急,需步步穩(wěn)贏,穩(wěn)扎穩(wěn)打,補齊五大短板,讓垃圾分類常態(tài)化。